问政内容
咨询离婚后可以分户不?
- 问政网友:阎王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5-26 16:24:38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在这里请教你们一个问题。我于2015年11月给妻子协议离婚。我家是农村的。离婚协议上以写明,家里的房屋分60平方给她本人。1.7亩地归她。家电全部给她本人。无一切债权债务。孩子归我抚养. 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以写明。我想请问这种条件下可以把她的户口分开不?
注明。现在她以各种理由要我把户口本拿给她本人。要办事为由。喊我拿给她。
因为我户口本上有我母亲。父亲。我本人,儿子。她的名字。 如果是说我把户口本给她了。整出事了咋个办?算谁的?
我想请问的是。像我这种情况。她的户口分的开不?
谢谢解读。(纳溪区棉花坡镇)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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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6
16:24:38 阎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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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09:07:20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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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11:24:06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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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11:38:48 阎王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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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5-30 11:24:06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根据相关户籍管理政策规定,你可以持已经准备好的资料,按照在原户口簿的详址下设立附号的方式,到棉花坡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分户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