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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投诉茜草街道城南一号小区有人私自违规建造殡仪馆

  • 问政网友:杨小姐715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5-26 22:05:05

政府部门不作为,默许违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的第十条,禁止在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殡仪馆和火葬场,禁止在居民区附近建造殡仪馆和火葬场。 为什么在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城南一号小区有人私自违规建造殡仪馆却没人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民政局是怎么批下来的,群众反映后,当事人叫喧说在政府有人他不怕,街道政府装聋作哑,包庇违规行为,现在施工进度很快,政府的包庇中间是否存在权钱勾当,请相关部门查证。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自从上次媒体报道后,没有政府部门来有效的处理,现在违建已经快完工,正在做内部装修,难道要让我们天天生活在噪音里吗?

杨小姐 

问政跟踪
  • 1 2016-05-26
    22:05:05
    杨小姐715 已问政
  • 2 2016-05-30
    08:37:10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5-31
    10:15:16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5-31 10:15:16

  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解情况,该处原来是农村拆迁安置小区的菜市场。目前正在装修,装修人员不愿意透露装修好后干什么。届时,我局工作人员对其宣讲了殡葬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此处不能开设殡仪服务场所。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社会公共墓地是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属于殡葬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兴办和经营”。我局未对任何个人批准殡仪服务行政许可证。对于违建的问题,请你与相关部门反映。

感谢你对殡葬行业的关心,祝你及家人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