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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房屋的执行问题

  • 问政网友:1506599246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5-29 16:24:26

http://wen.lzep.cn/wen/24385.html 我是龙马潭区洪达社区户籍,于2012年因各种原因找过社区、区妇联,无奈从家里搬出在外租房至今,于去年离婚,法官及律师都说从法律上讲房子有我的,但是法院因现实无法执行,个人无法回去居住,但是在政府提供的公租房中,又说政策规定名下有房条件不符,因本人多病又带着孩子生活艰难,希望政府能给我予以回答:政府怕执行房屋分割出事,不予处理,公租房又把我列入有房范围这种矛盾的协调部门是哪个部门?  

问政跟踪
  • 1 2016-05-29
    16:24:26
    1506599246 已问政
  • 2 2016-06-15
    13:55:18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6-06-15
    13:57:26
    龙马潭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6-15 13:57:26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莲花池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申请公租房一事,区住建局已回复您,按公租房申请政策,您不符合申请条件!关于与前夫房屋分割问题,建议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依法解决您与前夫的财产问题。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