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现房有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如何进行公积金贷款?
- 问政网友:xiongtao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6-01 14:16:27
我是企业职工,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我有现房并有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该如何进行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贷多少?贷款时间期限是否为退休时间为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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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1
14:16:27 xiongta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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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16:54:0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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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16:46:5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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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6-08 16:46:55
您好:
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已取得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的自住住房,且购房正式发票日期距离贷款申请日在1年以内,能说明购房时已采用其他方法筹措资金,可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现房抵押贷款。
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正式发票购房金额的80%,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情况、信用情况、购房价格、借款期限、还贷能力、贷款额占购房价款的比例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父母和子女)两人或两人以上正常缴存公积金,共同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购房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最长贷款年限30年,且不超过土地使用年限。贷款期限+贷款申请人年龄,女性不超过60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09693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