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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合江县川源第一城B区内的家富足浴城违建问题

  • 问政网友:明人暗话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6-03 11:48:33

合江县川源第一城B区内的家富足浴城违建已经超过一年,出公告强制拆除为何不执行?

合江县川源第一城B区内的足浴城违建已经超过一年,住建局曾经于2015年2月4日出公告要求其在2015年2月1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将依法强制执行。如今公告都烂掉了,违建还纹丝不动,请问这个违建又合法了吗?

足浴城开在小区内部,经常半夜三更地大声喧哗,警车都来过,这样的严重扰民,我们只是要求他们不要把门开在小区内,他们是违建,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如今又变本加厉,在单元楼内部打通了一扇门,直接和居民楼联通了,本来三十多楼只有一个电梯就不够用,现在每天等电梯还没有爬楼梯快,上下班和接送小孩的居民更是苦不堪言。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后台,为什么法律到他这里就执行不了了?请有关部门给个说法吧。

问政跟踪
  • 1 2016-06-03
    11:48:33
    明人暗话 已问政
  • 2 2016-06-03
    15:43:27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6-06-12
    09:35:12
    合江县 已回复
  • 4 2016-06-15
    10:41:26
    明人暗话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6-12 09:35:12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你投诉“川源第一城家富足浴城违法建设”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指派专人核查相关资料,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家富足浴城在川源第一城小区内违建一事属实,结构为玻璃结构,面积约13平方米。经我局立案调查,依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对其作出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拒不履行自行拆除义务;经催告、公告程序,依据《行政强制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其作出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既未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又未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未履行自行拆除义务。

目前,我局正进行强制拆除风险评估,制定强拆方案,待准备工作完毕,即实施强制拆除。按照《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无法拆除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没收违法收入。同时我局多次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就其扰民问题责令其迅速整改,将先期采取封闭玻璃门的方式,解决无关人员从此进入小区。关于擅自在单元楼内开门问题,我局已责令其进行整改,如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我局就工作进展情况与反映人联系,但反映人电话处于关机状态,反映人可拨打我局电话(0830-5222302)进行问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