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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 问政网友:棣棠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6-03 13:31:18
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我的党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合江县吗?
问政跟踪
  • 1 2016-06-03
    13:31:18
    棣棠 已问政
  • 2 2016-06-03
    16:46:36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6-06-14
    09:43:59
    合江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6-14 09:43:59

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的答复:

网友,您好!中组部2004年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对高校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有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2015128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再次明确:“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属于我县生源、本人或父母居住在我县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组织关系的转接办理,请咨询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负责人,也可来电咨询合江县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电话:0830-526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