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能否注销个人在外地的摩托车户口?
- 问政网友:v77v7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6-06-06 07:59:59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辆广东籍摩托车,现回四川多年,摩托车也在市内,但没有年审和保险,当前我想学c1驾照,但需要注销摩托车行驶证,我想问能不能在泸州申请本地报销摩托车,那么我在广东的摩托车户口会不会自动注销呢?
问政跟踪
-
1
2016-06-06
07:59:59 v77v7 已问政 -
2
2016-06-06
16:15:41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16-06-08
14:11:4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4
2016-06-08
14:23:28 v77v7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6-06-08 14:11:42
回复:您好,根据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核提交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出具注销证明。
因此,如确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可以将机动车向我市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并按上述规定流程操作。如有未尽事宜,请您拨打0830-250476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