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问题
- 问政网友:Amanda0000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6-06 17:38:59
婚前名下有一套房,因为没有公积金所以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房,准备用对方的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请问这种情况是首付30%,还是首付20%利率上浮10%?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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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17:38:59 Amanda000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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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08:49:36 市公积金中心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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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11:13:2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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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15:27:4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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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7
15:28:24 Amanda0000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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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6-16 15:27:41
您好:
根据《泸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无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有一套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上浮10%,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支持再次公积金贷款”。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09693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