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开发商要求补差价 否则不予享受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yoyo2016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6-06-07 15:28:05
新政策出来以后开发商要求业主先补差价,否则不予享受政策,并且让消费者先付款200到楼盘,楼盘不开收据,不开发票,这样让消费者非常被动。我所说的是“领秀滨江”楼盘。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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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7
15:28:05 yoyo201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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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10:31:4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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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10:32: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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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6-06-08 10:32:00
网友,您好!你可提交相关资料实名向泸州市住保局(星光路10号2号楼5楼)举报入库企业要求购房人出资200元每平方米才能入库申报政府补助的,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该企业申请入库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