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县白鹿镇房屋地基问题
- 问政网友:15906472726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6-08 23:30:56
今年我房屋要准备从原老地基白鹿镇拍松村七社渔松塘移基到拍松村二社的地界上,但是白鹿国土局地人去看了,但他们说是垮村地界他们不批,这是为什么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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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23:30:56 1590647272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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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3
10:11:14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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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09:16:39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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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6-20 09:16:39
合江县白鹿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今年我房屋要准备从原来老屋基白鹿镇柏松村七社鱼塘移基到柏松村二社的地界上”的问政,白鹿镇人民政府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53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需新占土地的,需由村民提出申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原则上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可以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