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报销比例
- 问政网友:黄建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06-20 07:53:36
你好!我是肺癌晚期患者,我想请问有农村低保的加入了农村医疗合作此病报销比例是多少?比例是否都一样?我是江阳区的,就诊于江阳区医学院附属医院。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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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0
07:53:36 黄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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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2
16:15:36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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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6-22 16:15:36
江阳区人社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1、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013年调整)的通知》(泸江府办函〔2013〕107号)规定,参保人员因病在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和自付费用后的50%(癌症患者报销比例一样);目前,医保暂无其他政策再次报销费用。
2、参保人员确因家庭困难(农村低保人员),可凭相关资料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