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蓝田玉川新城的物业违规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邓昭蓉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4-06-20 15:48:43
泸州市蓝田玉川新城(铭郡物业)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每户装修都必须向物业公司缴纳3000元保证金,装修出入证工本费30元(6个*5元),二次装修费200元,预收一年的物管费,消防维护费(一年后收取)还有建渣费4元/m.2管理费300元/户(建渣费和装修管理费可以收取.是有标准的)并且要装修入住一年后才能退回3000元的保证金,(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这样的收费行为属乱收费,不交费就不予办理装修手续也不给你开条,领取开发商的违约金更是一种侵权行为,装修押金收取每户3000元是谁定的标准,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吗,想好久退就好久退你吗?
主管部门是是维护你们自己制定的文件的权威,还是接受物业公司的挑战,该物业公司在业主接房收费时未出示或挂有任何有效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未佩证,更没有物价局备案审批的收费批文,我们的每样缴费都有收据的)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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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0
15:48:43 邓昭蓉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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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3
09:38:45 江阳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6-23 09:38:45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就你问政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6月24日下午,蓝田街道建环中心工作人员到玉川新城铭郡物业办公室,就网民反映乱收费的问题进行调查,据该负责人介绍,为了便于装修工人管理,物业公司要求装修工人办理出入证,收取工本费5元,待工人装修完不在进入小区后,退还工本费;关于装修保证金的问题,待业主装修入住后,物管公司上门检查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即退还保证金;由于业主在装修时会污损楼道墙面,物管公司向业主收取了200元楼道维护费,用于墙面的修复。
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文件(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第四条规定,蓝田街道责令物管公司:
一、立即停止违规收取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楼道维护费;
二、对已收取的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楼道维护费于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退还给业主;
三、将整改情况向蓝田街道建环中心报告。
街道建环中心将对辖区内物业公司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