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
- 问政网友:MarcoGou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6-15 13:53:37
我在东莞工作,有缴公积金。如果在本人户籍地泸州买房,我在完成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后面因为辞职等原因造成公积金缴中断或不缴了,后果是什么,对已经批准的贷款有什么影响,转为商业贷款?还是只要保让按月足额还贷就可以了。
另外如何算可贷款额度,缴了24个月,余额2万,首付3成21万,即房子总价约70万,能贷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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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5
13:53:37 MarcoGou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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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5
15:29:1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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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7
09:42:3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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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7
10:02:18 MarcoGou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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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6-27 09:42:34
您好:
您每月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不影响已经审批完结的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父母和子女)两人或两人以上正常缴存公积金,共同购买一套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公积金贷款单笔可贷额度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不超过80%,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情况、信用状况、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购房价格、借款期限、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系数(月均负债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不超过50%。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09693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