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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

  • 问政网友:MarcoGou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6-15 13:53:37

我在东莞工作,有缴公积金。如果在本人户籍地泸州买房,我在完成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后面因为辞职等原因造成公积金缴中断或不缴了,后果是什么,对已经批准的贷款有什么影响,转为商业贷款?还是只要保让按月足额还贷就可以了。

另外如何算可贷款额度,缴了24个月,余额2万,首付3成21万,即房子总价约70万,能贷多少?

问政跟踪
  • 1 2016-06-15
    13:53:37
    MarcoGou 已问政
  • 2 2016-06-15
    15:29:1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6-06-27
    09:42:3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4 2016-06-27
    10:02:18
    MarcoGou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6-27 09:42:34

您好:

您每月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不影响已经审批完结的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父母和子女)两人或两人以上正常缴存公积金,共同购买一套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公积金贷款单笔可贷额度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不超过80%,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情况、信用状况、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购房价格、借款期限、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系数(月均负债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不超过50%。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09693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