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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泸县购买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晴天天蓝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6-15 15:38:31

泸县社保局工作人员您好!

我已在泸县购买居民养老保险,去年一次性交了前5年的,请问今年的怎么交?我在成都,能否不回泸县,在成都交?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6-15
    15:38:31
    晴天天蓝 已问政
  • 2 2016-06-15
    16:33:29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6-16
    17:52:01
    泸县 已回复
  • 4 2016-06-19
    09:15:28
    晴天天蓝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6-16 17:52:01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晴天天蓝”,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以“咨询在泸县购买养老保险相关问题”为题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4]39号)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93号)规定,“ 城乡居保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每年的缴费截止日为12月10日。参保人员应于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新参保人员应于参保登记时申报选择缴费档次,并作为当年缴费依据,缴费后不得变更当年缴费档次。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已参保人员应于每年年度缴费前申报变更,每年只能变更一次;未申报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缴费档次执行。参保人员变更缴费档次应到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办理,填写《变更表》,也可委托村(社区)协办员代办。城乡居保个人缴费原则上采取金融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方式,社保机构不办理现金收取业务。社保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和参保人员签订代扣协议,办理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

因泸州市范围内社会保障卡养老保险功能暂未全面使用,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只需在缴费截止日前将足额保险费存入参保时提交的邮政银行账户中即可(在成都往此账户汇款即可)。

以上回复,如有疑问,请咨询泸县社保局城乡居保股,电话:8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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