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房屋购置税问题
- 问政网友:技术支持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6-15 22:01:33
在纳溪金源广场购买商品房一套,我是首套房。付款时交纳3%的购置税给开发商,理由是不清楚我是否有二套房,房款已结清,购房发票已开出,我能要求开发商马上退还多余的1.5%购置税款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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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5
22:01:33 技术支持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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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17:07:51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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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7
09:25:29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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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6-17 09:25:29
泸州市纳溪区地方税务局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房屋购置税问题,答复如下:
一、税务机关对购房人未征收房屋购置税。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您咨询的应该是购房人缴纳契税政策。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取得房屋产权应缴纳契税,取得住房产权契税税率因住房面积、产权所有人拥有住房套数不同,税率不同。您可带上相关资料,到纳溪区政务服务大厅地方税务局咨询,准确了解相关税收政策。
二、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购买住房的契税是由开发商代为办理的,你可查验税务机关向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是否按规定征收。如您符合执行1.5%的契税政策,您有权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多交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