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城镇居民医保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加林山猫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6-16 17:29:48
小孩13岁,江阳区户口,已购买了两年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发医保卡吗?在哪里办理?这两年均未就医,那么交的钱去向如何?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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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17:29:48 加林山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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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7
17:18:47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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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16:11:35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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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6-20 16:11:35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泸市府发【2014】43号)文件规定 ,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筹管理,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故你小孩缴纳两年,虽未住院享受医疗报账待遇,但医疗政策,所缴医保费纳入医保基金
2)目前泸州市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使用和管理,2015年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2016年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当年未使用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享,也就是说你家小孩130元的门诊统筹金额可在我区区级及其以下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已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使用,具体使用细则请咨询各医疗机构。
如有其它疑问,请电话咨询3123929.
3)16岁以下的未取得身份证的,暂时不能制卡,参保人员可以凭借户口本在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结算。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