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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新生小孩上户口问题

  • 问政网友:Peterzhu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6-18 19:47:12

领导您好!请问泸县新生婴儿上户口的流程是怎样的呢?除了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身证明这些资料以外,还需要什么申请吗? 另外由于工作原因,学校不方便请假,耽误了小孩上户口的时间(网上说此生后1月内之内上,现在4个月了),请问这钟种情况,需要什么手续嘛。问题有些多,烦请告知,感激不尽,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6-18
    19:47:12
    Peterzhu 已问政
  • 2 2016-06-20
    11:14:08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7-04
    17:32:59
    泸县 已回复
  • 4 2016-07-05
    13:17:02
    Peterzhu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7-04 17:32:59

泸县公安局回复

“Peterzhu”网友,您好!您咨询新生小孩上户问题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没有说清新生婴儿是计划内生育还是计划外生育,故将两种情况一并回复。

根据《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第四条 计划内生育出生婴儿登记户口

(一)入户条件。

计划内生育的婴儿,法定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交验材料。

1、监护人书面申请(存档);

2、《出生入户申请表》(存档);

3、《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存档)或DNA《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存档);

4、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5、父母《结婚证》(复印件存档);

6、计划生育证明(查验)。

(三)办理程序。

法定监护人到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无《出生医学证明》使用DNA《鉴定意见书》由派出所审批后办理,其余由户籍民警审核后办理。

第五条 非婚生育、超计划外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婴儿登记户口(一)入户条件。


非婚生育、超计划外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婴儿,法定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交验材料。

1、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存档);

2、《出生入户申请表》(存档);

3、《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存档)或DNA《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存档);

4、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5、父母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查验)。

(三)办理程序。

法定监护人到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户籍民警审核、社区民警调查(调查时间为30日),派出所审批后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执行查验和确认制度。非婚生育、超计划外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派出所受理后,于当月内通报当地计生部门。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已主动缴纳社会扶养费的(含计生部门同意分期缴纳的),凭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派出所应当场办理入户登记。30日期满后,不管当事人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派出所应无条件为新生婴儿上户;

2、申请及办理户口登记时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需亲自到场。


婴儿出生后超出一个月未入户的,手续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