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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经拍卖取得的土地和库房被瀑雨破坏自行修复是否属于违建?

  • 问政网友:ygc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6-06-19 20:49:17

我公司于2003年经法院拍卖的形式取得的一土地,土地上是1980年修建的库房(有产权证且年年都在按税务局要求交土地使用税),原库房修得不很正规,年年瀑雨前后都要维修,经过了36年的风吹雨打,在今年4 月的一场大雨中多处垮塌,现公司组织人力进行修复,将准备盖屋盖时被地方领导告知,不能盖,说这种是属违建要被强拆。

请问这说法对吗?如果说要经审批,要到哪里去批?

问政跟踪
  • 1 2016-06-19
    20:49:17
    ygc 已问政
  • 2 2016-06-20
    15:47:20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16-06-20
    15:47:51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6-06-20 15:47:51

  网友您好

  界定是否违建的主要依据一是是否具有规划、住建、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手续。二是是否按照审批方案进行建设。您因房屋损坏需要翻修重建,需要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后才能建设。具体审批手续,建议您向所在县区建设部门问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