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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物业费收取规定

  • 问政网友:报料网友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6-07-04 10:24:44

在城区新购了住房,但因一直在外务工,需要过两年才装修入住,请问现在也需要每个月全额交物业费吗,还是每月只需交一半,请问有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问政跟踪
  • 1 2016-07-04
    10:24:44
    报料网友 已问政
  • 2 2016-07-15
    16:27:4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6-07-15
    16:28:3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6-07-15 16:28:36

网友您好,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则由业主承担”。所以已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屋,即使业主暂时未装修入住,也应该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其理由是: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不能因为少数业主未入住,物业服务企业就不承担相关场地、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