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龙马潭的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 问政网友:微微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2-11-22 09:31:58
我老家在叙永,因为我来龙马潭上班多年,一直租房住。眼看着租金上涨的厉害,自己的收入交了住房租金后所剩无几。我又是农村户口,望有关部门是否可以给我个建议和方法,另咨询龙马潭的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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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09:31:58 微微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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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4
10:41:44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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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2-11-24 10:41:44
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
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廉租住房第三次实物配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泸龙府办发[2012]119号)的文件精神,申请廉租房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户籍在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罗汉镇、鱼塘镇、安宁镇城市规划区内,非农业常住人口。二、申请人家庭及家庭成员2人以上(含2人)或年龄在40岁以上(即1972年6月1日以前出生)的单身家庭。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或单身家庭申请人自2011年1月以前且至今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四、2人以上(含2人)申请人家庭或户籍上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单身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其他单身家庭无自有私房。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国有公房和单位公房、无转让不满5年的自用住房和无购买待入住或动迁安置的住房。”
因此该网友不符合我区廉租房申请条件;同时我区公租房尚处于建设中,具体申请条件尚在制定中,待房屋竣工验收可分配以后,会将相关申请条件予以公示,如到时网友符合申请条件,可按申报流程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