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交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fsxctzwsy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7-16 11:54:39
于2012年交了农保,现在想转成个体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前几年的钱吗,计算年限从那一年算起,在哪里去转呢?好久能办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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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6
11:54:39 fsxctzwsy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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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08:07:35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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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15:36:31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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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7-20 15:36:31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已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内的参保人员,办理城居保关系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转移时按不重复缴费的原则,以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为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相应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有需要,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办理时间为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后至当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