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交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fsxctzwsy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7-16 11:54:39

于2012年交了农保,现在想转成个体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前几年的钱吗,计算年限从那一年算起,在哪里去转呢?好久能办理?

问政跟踪
  • 1 2016-07-16
    11:54:39
    fsxctzwsy 已问政
  • 2 2016-07-19
    08:07:35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7-20
    15:36:31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7-20 15:36:31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已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内的参保人员,办理城居保关系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转移时按不重复缴费的原则,以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为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相应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有需要,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办理时间为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后至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