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服务期内事业人员可否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 问政网友:SCLZL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6-07-18 20:50:19
您好,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
2014、2015年叙永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中,都明确规定:“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叙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但是,据说有去年公开招录的事业人员,今年却顺利的报考了叙永县以外的泸州区县事业单位,并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单位是否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这个问题不清楚)。对此,想请问以下三个问题:
一、 招考公告上明确了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事业人员
1、在试用期内,可不可以报考其他地区的事业单位考试?
2、已经过了试用期,但在5年服务期内,可不可以报考其他地区的事业单位考试?
二、 如果此类事业人员的单位,如某乡政府或某局,给该考生出具了“同意报考”的手续,是否违反了当初招考公告上说的最低5年服务年限的规定?如果违反了,如何办?
三、 如果此类事业人员缴纳违约金,单位是否可以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我想,这也是许多叙永县5年服务期人员共同想知道的。如果不受最低服务年限的限制,那么,大家一视同仁,都可以自由的去考。如果有这个限制,但是,假如有的未满服务期的在编人员却又拿到了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这对那些恪守诚信,遵守公告约定的人是不是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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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20:50:19 SCLZL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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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15:47:01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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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16:47:46 叙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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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20:45:20 SCLZL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6-07-25 16:47:46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我县事业公招公告的约定,聘用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因此只要未满五年服务年限,一律不出具同意报考等手续。县上出台的机关事业人员管理规定已网发至各单位,均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政策。
如果您还有问题和建议,请您咨询公务员管理与人才流动股0830-6223978。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