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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通滩镇饮用自来水安全卫生问题

  • 问政网友:无为058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7-28 14:53:45
  通滩镇近两月生活饮用水卫生极差,饮水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政府部门是否做到监管供水单位,自来水浑浊度就影响到居民生活,更不知微生物和无机化合物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该为民所想谋、诚心诚意办实事呢?

  一、供水单位是否做到供水指标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8.2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二、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是否做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9.1.1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

  9.1.3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

  9.1.4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三、卫生监督部门是否做到水质监测应符合要求。

  9.2.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问政跟踪
  • 1 2016-07-28
    14:53:45
    无为058 已问政
  • 2 2016-07-29
    09:21:09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8-03
    16:04:48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8-03 16:04:48

通滩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的问题。目前网友反映的自来水发黑问题,系水站在停水恢复供水后,将沉淀在水管内的沉积物冲出,造成的自来水发黑,多放一段时间即可正常。针对网友反映情况,2015年江阳区政府与兴泸水务集团达成合作协议,启动“江阳区全域供水工程项目”。该项目正在实施当中,到时包括通滩在内的农村,将饮用到安全、卫生的城市供水。近期,通滩镇群团工作中心正计划组织水站开放日,欢迎群众参观、监督水源地和治水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