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一下购房契税的缴纳
- 问政网友:oshima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6-07-28 15:25:45
请问契税是否可以购房者自行缴纳,是否会产生自滞纳金,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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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15:25:45 oshima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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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23:26:08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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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23:37:55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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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9
16:06:05 oshima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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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6-07-28 23:37:55
问题:请问契税是否可以购房者自行缴纳,是否会产生自滞纳金,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根据你的提问,回答如下:
1、契税是可以购房者自行缴纳。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面积在140平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即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等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未出具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的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
如购房户自行申报纳税,需携带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感谢你对泸州地税的理解与信任!
泸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