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合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 问政网友:wx07123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8-18 09:44:47
您好,我是合江县榕右乡人,当初大学毕业之后没有工作,也没有考取事业单位,户籍从大学所在地自动迁回户籍,上在了榕右乡上集体户口。今年农村土地要确权登记,我在网上看到新闻,针对我们这种大学生情况,是可以把名字和父母写在一起作为共享人,请问是否是这样?如果要询问,应该到哪里去询问?是否有电话联系方式?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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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09:44:47 wx07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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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11:38:18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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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16:04:27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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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8-19 16:04:27
榕右乡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您好!您对自己关于能否作为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享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根据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法规,现答复如下:
根据《合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资料汇编》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第五条之意见,您可以和父母作为您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享人。
感谢您的咨询。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榕右乡经发办,联系电话0830-5490045。也可以咨询合江县农业局农经站,联系电话0830-525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