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郦苑小区住户家中安装移动基站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罗阳
- 问政对象:市通发办
- 提问时间:2016-08-24 08:38:51
最近住户发现在酒城大道一段丹青路天立水晶郦苑小区2号楼2单元401住户家中安装了疑似通信基站的装置,跟小区物管沟通让其联系住户跟小区住户进行解释,小区物管以对方不理为由推脱,并拒绝提供住户联系方式。谁都知道移动基站长期近距离照射会有不良影响,且主户将自己房屋变更成为经营用房,安装的设备对周围住户有影响,没有跟小区周围住户进行说明和征得同意,就偷偷摸摸安装,为了以及私利,损害周围邻居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小孩的身体健康。请市级相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谢谢!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的冯骏律师,他是这样解答的:陈女士正好是把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我们都知道,基站实际上它是有盈利的,根据我国的物权法第77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成为经营用房,如果确实改变的,那么有个前提条件,就是除了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以外,还应当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还要将这个相关的环评报告或者称之为安全系数报告等,对全体小区业主或者是该栋楼的业主,进行一个公示告知,等业主同意了,出租方业主可以进行基站的建设。
同时,冯律师也告诉记者,如果出租方业主没有履行这些相关责任的话,其他业主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该出租方业主及通信公司将基站搬离撤走,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的,我们的业主们还可以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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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08:38:51 罗阳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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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10:14:45 市通发办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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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10:38:05 市通发办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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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14:16:35 罗阳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通发办
- 回复时间:2016-09-01 10:38:05
一是通信设施是社会基础设施之一,同水、电、气、路同等重要,是广大民众离不开的必需品,也是应急抢险、指挥调度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
二是根据国家电信条例第四十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电信普遍服务义务;第四十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基站建设一方面是根据政府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广大居民的信息需求。
三是基站建设的相关设施设备均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生产,获得国家相关颁发的合格证,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