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新农村建设征用的土地是以什么性质征用
- 问政网友:粑耳朵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8-28 17:37:45
你好,我想问下新农村建设征用的土地是以什么性质征用的,是商住用地吗,还是……?又或可做其他用途吗,比如修建村办公室或其它。谢谢。(江阳区分水岭镇青峰村一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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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8
17:37:45 粑耳朵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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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11:53:41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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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10:07:43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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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12 10:07:43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 新农村建设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除外。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咨询电话0830-3620006。
感谢你的咨询,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