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户口在下坝村但在城区居住 小孩能否在主城区就读小学
- 问政网友:lxp731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02 17:52:21
我们户口都在蓝田镇下坝村,但是全家都在江阳区主城区上班和居住,老家没有房子,小孩到时候如果在蓝田上小学肯定会不方便,想问这种情况的话,怎么样可以在主城区读书,外来务工或者“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这两条哪个行得通?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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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
17:52:21 lxp73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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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14:56:10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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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17:32:55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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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07 17:32:55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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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规定,凡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可凭 “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务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6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4个月以上证明)”,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其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于2016年6月9-10日内持上述资料,属北城街道的到忠山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
2016年5月30日前在主城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到购房者房屋所在地街道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就近分配入小学。(1)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2)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3)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