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低保政策
- 问政网友:陈红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03 21:07:23
我是江阳区黄舣镇的,请问有重病卡就能吃低保吗?
问政跟踪
-
1
2016-09-03
21:07:23 陈红 已问政 -
2
2016-09-05
14:55:27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9-07
11:00:06 江阳区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07 11:00:06
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江阳区低保的申请条件:凡江阳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城市月人均收入低于450元,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3200元),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而不能仅仅以有无持重病卡作为认定低保的条件。如你确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每月固定支出高于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提交近期连续6个月的医疗支出发票,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低保申请程序办理。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江阳区民政局福利救助中心,电话:3123522。
感谢你的咨询,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