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江县新农合生小孩生育报销费用问题
- 问政网友:农村小伙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9-04 20:13:00
你好我是合江县尧坝镇村民,我想咨询一下现在生小孩,在泸州市医学院或者人民医院生跟合江生比起来哪个减免的要多点。我是买了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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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4
20:13:00 农村小伙 已问政 -
2
2016-09-05
16:22:02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6-09-09
11:40:13 合江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9-09 11:40:13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
你咨询合江县新农合生小孩生育报销费用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凡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具体规定为:
一、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内,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流产、引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顺产500元、剖宫产(难产)1000元、流产100元、引产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其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合并计算不超出住院总费用。
三、因住院分娩引起的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报销。
(一)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下同)、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200元;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泸州市以外异地就医900元。
(二)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按下列比例支付:
1.按第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0%;泸州市以外异地就医40%。
2.按第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5%;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泸州市以外异地就医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