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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况场镇普潮村三社建商混厂耕地在未批准下被占用

  • 问政网友:飘之梦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07 17:06:21

况场镇普潮村三社建商混厂,村领导对上面说的是建厂用的是之前90代建砖厂用的集体用地报备。实则是有很大一部分是破坏先有耕地,破坏水田和耕地大慨有几千平方。未经批准善自占用,因为推地的是村书记的挖机。开会还特别强调说项目是镇长引进的,希望大家支持。大家更是敢怒不敢言。占用土地补偿是700元一亩一年。他这样强制租用为未批准的土地符合规定吗?

问政跟踪
  • 1 2016-09-07
    17:06:21
    飘之梦 已问政
  • 2 2016-09-08
    16:56:44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9-13
    14:15:57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13 14:15:57

况场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租用土地应与村民协商;2、普潮村三社建商混厂利用废弃砖厂土地,如果超占,将按法律规定程序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