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商品房买房合同签订到拿不动产权证期限是多少?
- 问政网友:唐少东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07 22:00:09
商品房买房合同签订到拿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期限是多少?超出期限是否可以无条件退房?
我于2013年12月份在通滩英伦文化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4年2月份将购房款全数付清,2014年9月15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开发商一再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敷衍行事,打电话问他们不动产权登记证什么时候能够办理下来,得到的回复却是‘我咋个晓得呢,办下来了就办下来了!’实在是让我们消费者感到寒心,遂想问问市住建局领导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保障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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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22:00:09 唐少东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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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09:06:00 江阳区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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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16:55:51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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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4
17:16:25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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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14 17:16:25
江阳区国土分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办理江阳区不动产登记的职能职责在区国土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交易管理的职能职责在区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期限是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关于“商品房买房合同签订到拿不动产证权登记证书的期限”和“超过期限是否可以无条件退房”的问题,问政人可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英伦文化城小区系泸州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小区共有4幢楼,其中1、2号楼已在区不动产登记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部分转移登记(办理产权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3、4号楼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开发公司目前尚未向区不动产登记站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