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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购房后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补助问题

  • 问政网友:34764702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11 14:09:14

我是3月底网签的,最近把农村户口转到了城镇户口,可以领10000的补助么?

问政跟踪
  • 1 2016-09-11
    14:09:14
    34764702 已问政
  • 2 2016-09-12
    15:24:59
    江阳区 已转交
  • 3 2016-09-13
    14:10:26
    江阳区 已受理
  • 4 2016-09-20
    15:41:25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20 15:41:25

江阳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按照《泸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泸市府办发﹝2016﹞25号文件规定,2016年3月18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现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即可享受政府1万元补助,申请补助需在江阳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报资料。办理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购房补助农转非申请表(在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领取);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4.网签备案证明(原件);5.销售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6.原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迁移后的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户籍变动历史信息或户口迁移证(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外的收盖有派出所鲜章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