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购房后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补助问题
- 问政网友:34764702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11 14:09:14
我是3月底网签的,最近把农村户口转到了城镇户口,可以领10000的补助么?
问政跟踪
-
1
2016-09-11
14:09:14 34764702 已问政 -
2
2016-09-12
15:24:59 江阳区 已转交 -
3
2016-09-13
14:10:26 江阳区 已受理 -
4
2016-09-20
15:41:25 江阳区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20 15:41:25
江阳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按照《泸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泸市府办发﹝2016﹞25号文件规定,2016年3月18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现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即可享受政府1万元补助,申请补助需在江阳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报资料。办理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购房补助农转非申请表(在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领取);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4.网签备案证明(原件);5.销售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6.原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迁移后的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户籍变动历史信息或户口迁移证(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外的收盖有派出所鲜章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