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草安置房消防存在安全隐患
- 问政网友:茜草拆迁户
- 问政对象:市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6-09-12 09:05:22
位于张坝西门处的茜草安置房陆续有住户装修、搬迁入住,今天却惊讶地发现,楼道内的消防栓中空空的,居然没有配备消防水带等设施设备。不知道安置房设置的消防栓一共有多少个?是不是都是这种情况。除开消防栓,其他消防设施是否都经过了验收?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特别是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业主。请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
1
2016-09-12
09:05:22 茜草拆迁户 已问政 -
2
2016-09-13
17:02:26 市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16-09-30
15:40:37 市公安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6-09-30 15:40:37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的来件我单位已收悉,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对于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并已经投入使用的的单位、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据《消防法》第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如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消防隐患,可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消防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安全。
关于消火栓数量的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有明确的要求哪些位置应该安装室内消火栓,同时规范对室内消火栓的设置、管网的流量都有具体的要求。
因茜草安置房内部分住户正在装修,安置在楼梯间内的消防水枪、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多次出现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因此,消防公司将水枪水带集中放置,待业主正式入住后布置到位。现消防公司已按照要求将水枪水带全部配齐到消火栓内,消防支队核查人员同时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监管。
维护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是全体小区业主共同的责任,小区全体业主在爱护公共消防设施的同时,发现故意破坏或盗取消防设施、器材的现象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就近的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及时报告。感谢网友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