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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韩韩biu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13 20:22:54

女.25岁,单位今年3月在江阳区购买五险,想咨询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单位买满几个月才能报销,以及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等。

问政跟踪
  • 1 2016-09-13
    20:22:54
    韩韩biu 已问政
  • 2 2016-09-14
    16:48:53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9-19
    08:57:26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19 08:57:26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函〔2013〕40号)和《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市社险〔2013〕31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参保之月起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参保单位应于职工生育之日起6个月内携《泸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职工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原件向参保地社保局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