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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贷款

  • 问政网友:土豆00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9-14 17:04:04

请问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贷款在绵阳买了一套房,现在还未还清。请问现在婚后能否用女方的公积金在泸州购房?当一套房还是二套房处理?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9-14
    17:04:04
    土豆00 已问政
  • 2 2016-09-18
    11:33:4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6-09-20
    16:25:3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9-20 16:25:32

您好:

根据泸市府办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无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有一套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上浮10﹪,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支持再次公积金贷款”。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09693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