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贷款
- 问政网友:土豆00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9-14 17:04:04
请问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贷款在绵阳买了一套房,现在还未还清。请问现在婚后能否用女方的公积金在泸州购房?当一套房还是二套房处理?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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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4
17:04:04 土豆00 已问政 -
2
2016-09-18
11:33:4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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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16:25:3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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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9-20 16:25:32
您好:
根据泸市府办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无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有一套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上浮10﹪,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支持再次公积金贷款”。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09693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