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城西小孩读书的问题
- 问政网友:24435883@qq.com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15 22:58:44
本人从中介公司购买了城西的房子据街道办社区说孩子可以读泸师附小城西校区,但是因卖方原因无法过户,目前正在官司中。请问,孩子读泸师附小城西小学必须要房产证过户才行?法院的判决书都不能办理入学事宜?假如必须要房产证过户孩子才能读书,孩子暂时到私立学校上学,直到房产过户以后,可否转学到该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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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5
22:58:44 24435883@qq.com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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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8
11:17:11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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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8
17:25:23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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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1
22:49:47 24435883@qq.com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9-18 17:25:23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一、根据《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规定,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均属招生对象。
凡属今年小学招生对象,具有江阳区户籍凭户口簿报名;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下同) 报名,(1)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2)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3)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为你购房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不符合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报名入学条件。
二、江阳区转学规定如下,如你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转入公办学校就读。
1.转学原则
(1)必须坚持班额控制原则。2015年起,小学、初中新生年级班额分别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5人、50人以内,其余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6人以内。超过规定班额的学校原则上不能接收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可联系转入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2)必须坚持就近与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申请转入主城区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一是转学学生户籍属主城区;二是转学学生的父母或转学学生本人在主城区内购买住房(已网签),户籍还未迁入主城区;三是转学学生的父母符合进城务工的条件。原则上转学学生先联系户籍或父母(转学学生本人)购房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转学,户籍或父母(转学学生本人)购房或所在区域学校若无空余学位,则联系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校转学,同等情况下,接收学校优先接收招生区域户籍或父母(转学学生本人)购房的学生转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学就读的,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中规定的入学条件,持需要提供的资料到指定的接收学校联系转学就读。申请转入主城区以外镇街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参照主城区普通中小学生转学条件,由主城区外镇街教管中心在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小学统筹安排入学。
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各普通中小学校不能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生申请入学,也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生入学。
(3)必须坚持先登记先解决原则。学生申请转学的,接收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对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生,申请转学学生人数低于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全部接收入学;申请转学学生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照“先登记先解决”的原则接收入学,剩于学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联系转学就读。
(4)必须坚持免试和免费原则。学校有空余学位、且申请转学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严禁各普通中小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转学考试(测试)和收取与转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2.转学办理时间
学生申请转学,以学期为单位。学校受理学生转学申请在学期结束前1月至开学后2周内,学期中途学校不受理转学申请。
3.转学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申请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中进行,学生及家长在规定的转学办理时间内,持学生就读学校的学籍号、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备案证明,进城务工的提供进城务人员相关资料)、书面申请向学生户籍所在区域招生的拟转学学校提出申请,如户籍所在区域招生学校转学班级学位已满,由招生学校在学生申请表上签注意见后,学生及家长向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
(2)学校审核。接收学校在转学办理时间内,指定教导处主任具体负责受理学生转学工作,根据学生及家长申请,认真核对学校各年级各班学位空余情况,审核转学学生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对学生申请年级有空余学位且申请转学学生符合转学条件的,发给学生及家长填写《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分管校长复核后,由校长在“转入学校意见”栏签注意见并盖学校鲜章;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生,在学生申请上注明原因。
(3)区教育局审核。学生及家长持经转入学校同意并盖章的《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备案证明,进城务工的提供进城务人员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阳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交回转入学校。
(4)网上办理。转入学校收到区教育局同意转学的《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后,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按“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流程办理网上转学。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