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在龙马潭区长安乡农村房屋扩建的咨询
- 问政网友:邓佰金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4-06-25 12:20:48
本人家是龙马潭区长安乡农村的,想在原有的住房旁边修建两间屋,用于养猪、养鸡等,可以扩建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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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5
12:20:48 邓佰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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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17:38:52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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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4-06-27 17:38:52
长安乡人民政府回复:
按国土法要求,农村建房占地每人30平方米,5人以上总占地不得超过150平方米,超占面积属违法占地行为。建设养猪、养鸡场,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后,向畜牧局提出申请,国土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土地建设手续完善后方可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