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二孩准生证的办理
- 问政网友:wangjing13067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9-28 15:08:30
我的户口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金桥街,我想问一下我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带些什么资料,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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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8
15:08:30 wangjing13067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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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30
15:40:30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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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30
15:48:21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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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30
16:12:59 wangjing130678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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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9-30 15:48:21
问政网友“wangjing130678”:
你好!
你反映的“咨询二孩准生证的办理”已收悉,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我国全面实行二孩政策,因此,从今年起,凡需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公民,皆不需办理《准生证》(注:《准生证》一说只是群众的习惯用语,自2002年起,我省就取消了《准生证》的说法,改成生育一孩的为《生育服务证》,符合当时政策生育二孩的为《生育证》),只需办理生育登记。公民完成生育登记后,如需《生育服务证》,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领取。
2、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生育登记: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
3、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现子女信息、孕情信息。
4、生育登记实行网上登记或者现场登记。
公民可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或者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也可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登记。
公民现场办理生育登记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在现居住地办理的须同时出示居住证)。公民网上办理生育登记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5、公民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6、其他事项:公民利用虚假材料、虚假承诺进行生育登记或者不符合生育登记范围办理了生育登记的,由办理生育登记的卫生计生部门注销其生育登记并告知当事人。
假如咨询人对以上答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302522059,咨询人:易自力。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30日
你好!
你反映的“咨询二孩准生证的办理”已收悉,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我国全面实行二孩政策,因此,从今年起,凡需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公民,皆不需办理《准生证》(注:《准生证》一说只是群众的习惯用语,自2002年起,我省就取消了《准生证》的说法,改成生育一孩的为《生育服务证》,符合当时政策生育二孩的为《生育证》),只需办理生育登记。公民完成生育登记后,如需《生育服务证》,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领取。
2、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生育登记: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
3、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现子女信息、孕情信息。
4、生育登记实行网上登记或者现场登记。
公民可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或者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也可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登记。
公民现场办理生育登记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在现居住地办理的须同时出示居住证)。公民网上办理生育登记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5、公民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6、其他事项:公民利用虚假材料、虚假承诺进行生育登记或者不符合生育登记范围办理了生育登记的,由办理生育登记的卫生计生部门注销其生育登记并告知当事人。
假如咨询人对以上答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302522059,咨询人:易自力。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