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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新农合关于慢性病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jennysong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9-29 17:21:36

你好,江阳区弥陀镇购买的新农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慢性病怎么办理, 我爸爸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怎么办理慢性病, 慢性病办理后有什么好处? 谢谢 。

问政跟踪
  • 1 2016-09-29
    17:21:36
    jennysong 已问政
  • 2 2016-09-29
    17:26:58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10-10
    08:57:04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10-10 08:57:04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和重症疾病范围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6〕6号)文件规定,就你提出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病种规定:泸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政策规定慢性病有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肺原性心脏病等14种。

二、办理时间:慢性和重症疾病申请、审批每年组织二次。上半年3月份为申报时间,4月份审批;下半年9月份为申报时间,10月份审批。

三、所需资料:申请办理慢性和重症疾病的参保人员,须向所在镇街社事办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1年以上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必须有主任医师以上签字),由镇街汇总后统一按规定时间向区医保局申报。

四、医疗待遇: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患者,从批准次月起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其与审批病种相关的日常门诊医疗费首先用完个人账户后,门诊基本医疗费按70%比例支付,个人自付30%,全年最高支付限额1400元。


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