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小区底楼居民房商用问题如何办
- 问政网友:吴帆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3-11-05 11:01:19
近几年泸州很多小区都出现底楼商用的情况,很多小区底楼甚至二楼住户都开起茶馆、餐馆、小卖部,极大地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尤其是噪音和油烟,而开发商也以能做商用为由抬高底楼房屋的售价,请问小区居民住宅商用可不可以,有没有相应的规定,为什么有关部门没有管一管这个问题。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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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11:01:19 吴帆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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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8
10:52:2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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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11-08 10:52:25
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回复:
网友,您好!我队接到你反映小区底楼商用可不可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至于你所说的噪音和油烟,建议你向环保部门反映。
在此,我们感谢广大网民的关心,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早日消除各类违建,共同营造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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