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龙马潭区金龙镇贫困户评判标准
- 问政网友:啊邱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10-28 10:36:16
今年某天看到隔壁院子墙上贴了一张纸,内容大概就是被评为贫困户之后,国家的一些扶持。之后的一段时间,经常有看到乡政府的人员来走仿。这年我是在家带奶娃,见到家乡发生的事要比往年外出务工所知的多,对周围情况也是比较了解。现在就有了几点不解:1.扶贫政策,扶贫标准是什么?2.贫困户的评判标准是什么?3.贫困户的名额由谁制定?4.贫困户候选是如何产生,由个人申请还是队长提名(因为这个事,我在家一年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金龙镇曹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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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10:36:16 啊邱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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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
09:44:11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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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
09:47:05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11-07 09:47:05
金龙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龙马潭区金龙镇贫困户评判标准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立即派出人员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贫困户基本条件
(一)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家庭有外出务工人员按照1500元/月工作计算)
(二)家庭成员属于财政供养、开办工商实体、购置机动车、购买商品房、在城镇自建房等不能纳入。孤儿、五保人员已享受国家政策的不纳入。
二、贫困户进入程序
(一)采取农户申请、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评议、乡镇领导和驻村工作组全程指导的方式对拟进入贫困信息系统人员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按评议结果依次选定贫困对象,把审定权交给群众,保证识别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通过“三进”确保贫困户符合条件。一是经信息比对无违反相关规定;二是经村民评议受到大多数人赞成;三是经乡镇、村组、驻村工作组调查,对其家庭成员情况、财产情况、收入来源审定后确认贫困状况真实。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纳入进贫困户名单。
(三)通过“三不进”开展不符合对象清退。一是经信息比对,存在购置商品房、在城镇自建房,购置轿车及大中型农用机械、大中型运输车辆,经营工商实体,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含在任村社干部)情况的,不能列为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有一人符合上述情况的,整户不得进入。二是经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不合格且经乡镇、村社复核后确属条件不符合的,不得进入。三是经乡镇、村社、驻村工作组充分调查后,家庭收入超过贫困线标准的,不得进入。
感谢您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吕煌斌
联系电话:264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