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迁户口购房补贴申请中遇到的问题
- 问政网友:雨过天晴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10-28 11:06:35
领导你好:
今年6月份,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中规定:对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政府另给予每套1万元补助。这本来是一个好政策,但是我却在申请补贴的过程中遇到了难题,导致现在申请补贴的资料一直不能上交。
该文件出台后,本人在龙马潭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在网签后将原本在龙马潭区的农村户口迁到了购房所在地成为了城镇户口。9月份,我到龙马潭区住建局窗口申请补贴时,被告知必须要提供“户口迁移证”,否则不能收我的申请资料。我随即咨询了户口迁入地的安宁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为了简化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户口迁移的手续和流程,龙马潭区内的农村户口迁到龙马潭区城镇户口不需要开具“户口迁移证”,只需要通过其内部的网络就可以进行户口网转。我现在持有的新户口本上也写明了我于某年某月某日因购房原因由某地迁入某地。
今年6月,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等2个文件,其中明确“另有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这5类事项分别是: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由此可见,派出所再为我们没有户口迁移证的群众补开相关证明是不可能的。
为了能早日递交申请资料,我反复打电话到龙马潭区住建局反映该问题,从反映问题到现在也有一个多月,但此事一直悬而未决。工作人员也不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说要打报告向上面反映此事,让我过段时间再咨询,具体要等多久,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我对比了龙马潭区住建局和江阳区住建局在申请该补贴需要提交资料的明细,发现江阳区就考虑到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转非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的问题,在资料中用“户籍变动历史信息”来代替“户口迁移证”。至于“户籍变动历史信息”该怎样提供,希望能再明确一下。以下是龙马潭区住建局和江阳区住建局公开的申请补贴所需资料,请领导过目。
龙马潭区规定:
由申请人自行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申请补贴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明细如下:(一)购房补助申请表(在“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lzsfgj.gov.cn下载或在各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领取);(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三)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四)网签备案证明(提交原件);(五)销售发票(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六)迁移后的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提交盖有派出所鲜章复印件)。
江阳区规定:
所需资料:1.购房补助农转非申请表(在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领取);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4.网签备案证明(原件);5.销售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6.原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迁移后的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户籍变动历史信息或户口迁移证(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外的收盖有派出所鲜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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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11:06:35 雨过天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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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16:42:57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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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10:43:53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11-04 10:43:53
龙马潭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您的宝贵意见我局已收悉。就此问题,目前我局已向上级部门提出关于农转非购房补助申请资料中取消审核户口迁移证的请示。您可以拨打0830-2522135,联系龙马潭区住建局房管股了解此报告的进度,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