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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购房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汪永强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11-09 21:56:16

2015年我在龙马潭区春天凤凰城购买了房子,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2015-07-11,按照规定是有条件申请200元/m2住房补贴。

之前由于不了解购房补贴政策,当然也不知道补贴申请资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因此直到今年10月我才提交了申请资料给开发商,后来开发商告知已过截止日期,龙马潭区住建局不予受理。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还有机会申请住房补贴?是否可通过相关渠道补充申请?


我觉得既然是一项政策,就应该平等普惠。同样满足条件,不能一部分有,一部分无,当然主动放弃另当别论。毕竟有不少人由于信息闭塞,技术条件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在资讯未通知到个人情况下剥脱申请资格,难免会让人心生怨愤,将政府和政策置于好心办坏事的尴尬境地。

问政跟踪
  • 1 2016-11-09
    21:56:16
    汪永强 已问政
  • 2 2016-11-10
    14:50:11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6-11-23
    10:56:55
    龙马潭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11-23 10:56:55

龙马潭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我局按照泸州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办理购房补贴,根据2015619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526号),对享受补贴的条件、申请人应当递交的资料、受理申请的起止时间等情况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因该文件规定受理网签时间在201551日到2016430日之间的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531日,因此不能再受理您的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