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购房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汪永强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11-09 21:56:16
2015年我在龙马潭区春天凤凰城购买了房子,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2015-07-11,按照规定是有条件申请200元/m2住房补贴。
之前由于不了解购房补贴政策,当然也不知道补贴申请资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因此直到今年10月我才提交了申请资料给开发商,后来开发商告知已过截止日期,龙马潭区住建局不予受理。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还有机会申请住房补贴?是否可通过相关渠道补充申请?
我觉得既然是一项政策,就应该平等普惠。同样满足条件,不能一部分有,一部分无,当然主动放弃另当别论。毕竟有不少人由于信息闭塞,技术条件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在资讯未通知到个人情况下剥脱申请资格,难免会让人心生怨愤,将政府和政策置于好心办坏事的尴尬境地。
问政跟踪
-
1
2016-11-09
21:56:16 汪永强 已问政 -
2
2016-11-10
14:50:11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6-11-23
10:56:55 龙马潭区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11-23 10:56:55
龙马潭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我局按照泸州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办理购房补贴,根据2015年6月19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5〕26号),对享受补贴的条件、申请人应当递交的资料、受理申请的起止时间等情况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因该文件规定受理网签时间在2015年5月1日到2016年4月30日之间的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因此不能再受理您的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