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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邻居私自改楼道公共空间

  • 问政网友:wfs528
  • 问政对象: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6-11-14 10:52:18

近日隔壁邻居准备装修房子,跟我商量:他想把家门向外扩展。等于说是占用公共空间。我想问下职能部门:1、如果我们双方协商同意,我们有权私自改动吗?这是否违规? (我们是两梯四户,改动后涉及到我们两户,另外两户也需要同意吗?)2、如果我不同意,对方强行改动,我该怎么办?有投诉电话吗?谢谢!3、另外,物业有权阻止这种私改行为吗? (江阳区)

问政跟踪
  • 1 2016-11-14
    10:52:18
    wfs528 已问政
  • 2 2016-11-14
    15:42:23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16-11-18
    10:08:45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6-11-18 10:08:45

网友您好:

      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管沟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违法建设通常是指违反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您描述的“将家门向外扩展,占用公共空间”是涉嫌违建的行为。为避免因违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您在选择装修方案时向所在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或江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问询,若要反映违建问题您可以拨打江阳区城管局值班电话0830-3638251。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泸州市江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