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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求助:患重度风湿性心脏病的我不想丢下可怜的孩子

  • 问政网友:泸县方洞镇村民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12-09 19:55:49

本人杜小红是榕山镇点灯山村村民,三年前患了脑梗,成了一级残废,丧失了劳动能力,三年后的11月份2016年11月20几号感觉走路心慌气短,咳嗽出血,后去泸州医学院检查是重度的风湿性心脏病急需住院治疗,可是面对前后需要20万左右的资金实在无能为力了,家人经济也非常困难,我不想丢下我才三岁多可怜的孩子!万般无奈之下恳请政府帮助与支持,在此拜谢各级政府领导了!本人联系电话18487910203,再次希望政府可以给予帮助,谢谢了

问政跟踪
  • 1 2016-12-09
    19:55:49
    泸县方洞镇村民 已问政
  • 2 2016-12-13
    17:33:52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6-12-28
    09:10:02
    合江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12-28 09:10:02

合江县榕山镇人民政府

网友,你好!关于你咨询“ 患重度风湿性心脏病的我不想丢下可怜的孩子一事,现回复如下:

针对你的家庭情况,11月份在低保评定时,县民政局已将你评定为低保人员,并从11月起发放150/月的低保金,因你是一级残疾,每月有8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同时从11月份起发放困难残疾人补助60/月。

根据相关扶助条件:0-14周岁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负费在2万元以上可享受二次救助,但是你不符合享受二次医疗救助的条件;根据《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你可在住院治疗后凭相关住院手续到政府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可给予自费范围内最高3000元的临时困难救助。

感谢网友垂询,如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830-578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