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叙永县为什么不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多人口认定办法》
- 问政网友:叙永12345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6-12-29 22:28:17
咨询叙永县发改局为什么不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多人口认定办法》
一,本人于2016年5月22日在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咨询过市发改委,得到回复如下:截至2016年4月1日我市(古蔺县无管道供气除外)已全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其中:泸州市城区、纳溪区和合江县建立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多人口户考虑适当增加阶梯用气量。即泸州市城区、纳溪区阶梯量为每户每年4人用量,每增加1人,各阶梯年用气量相应增加105M3;合江县阶梯量为每户每年5人用量,每增加1人,各阶梯年用气量相应增加60M3,
二,叙永县为国家贫困县,经济也没有其他县区好,贫困人口多,特别现在“放开二孩”政策和人口老龄化,一家三辈在一起居住的多,普遍达到5-6人,贵局在建立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时为什么不考虑对多人口户适当增加阶梯用气量呢。让贫困县的居民减少点开支呢。
-
1
2016-12-29
22:28:17 叙永12345 已问政 -
2
2016-12-30
10:38:21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7-01-04
17:16:59 叙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7-01-04 17:16:59
叙永县发改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县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精神。
我县制定的分档第一阶梯用气量突破了省定的最高指导量,我县为456立方米(省指导量为每月35立方米,年为420立方米),第二档为457立方米-660立方米,比省指导量420立方米-660立方米高;根据叙永县统计局提供的户均人口数据,我县户均人口为3.59人。所以在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时暂时没有考虑多人口多一因素。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我县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一年来,用户的年用气量,按国家、省文件规定,第一阶梯是否覆盖80%群体,第二阶梯是否覆盖95%群体,如没有覆盖,我局将依据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谢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建议。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至发改局咨询和反映。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