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奇峰镇共和村村民这样占地修房合乎政策吗
- 问政网友:了不得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3-04-17 15:53:07
泸县奇峰镇共和村一社陈某,在公路边占地3亩修私家住房(据说以后是高速路口),叫那里的老百姓的田土卖给他,每亩3万。跟老百姓打招呼说,不能说是卖田土,是付的青苗费。我想问问,这样占地合乎政策吗?那以后田土归属谁?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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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7
15:53:07 了不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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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9
18:50:55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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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2013-04-19 18:50:55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了不得”:您好!您于4月17日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奇峰镇共和一社陈某占地建房一事,我们知晓后,高度重视,经初步了解,现回复如下:
陈某系泸县奇峰镇共和一社农民,因其原来的老住房破旧危险而无法居住,故于去年年底在本社公路边选址开工新建住房。新房所用地系其本人用自己的承包地与本社其他村民的承包地调换的,并且签订了相关调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