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今年适龄小孩入学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lsj831205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7-04-10 14:44:16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有如下问题想咨询:

1.我购房入户在泸州市江阳区,女儿户口跟妈妈在外省,17年已满6周岁到适龄入学想回泸州上小学,如果户口不迁回泸州,请问按照政策能在划区域内入学吗?

2.2017年《江阳区2017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出台了吗,我户口簿上地址是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解放村巷2号楼2单元4号,目前百度地图上搜不到这个地址,不知道按区域划分是分配哪个小学,谢谢!
    此致!

问政跟踪
  • 1 2017-04-10
    14:44:16
    lsj831205 已问政
  • 2 2017-04-11
    09:20:35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17-04-12
    15:29:54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7-04-12 15:29:54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

 

一、根据《江阳区2017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规定:20175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下同),均属招生对象。

20175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下同)到购房所在地街道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就近分配入小学。

(一)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

(二)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

(三)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江阳区主城区小学招生采取先报名、后划片办法。2017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待7月中旬详见《2017年江阳区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公告》。

三、《江阳区2017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已出台,家长可登录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或泸州市教育局网查询。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