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询问关于小孩是否符合小学就近招生入学条件的问题
- 问政网友:yn2211425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7-04-10 17:26:57
江阳区教育局
您好,我和妻子于2016年在江阳区领秀滨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我已将户籍从老家迁入领秀滨江,但是我妻子和孩子的户籍都还在老家而且我妻子和孩子没在一个户口上,现在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分别在三个地方,假设其他条件均符合入学条件,我的孩子符合在领秀滨江附近的学区房读小学的条件吗?这种情况属于托管户口吗?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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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
17:26:57 yn221142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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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1
09:24:07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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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15:24:06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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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15:33:29 yn221142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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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7-04-12 15:24:06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
网友,你好!
一、根据《江阳区2017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规定:2017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下同),均属招生对象。
2017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下同)到购房所在地街道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就近分配入小学。
(一)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证明)。
(二)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
(三)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江阳区主城区小学招生采取先报名、后划片办法。2017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待7月中旬详见《2017年江阳区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公告》。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